計劃生育手術安全保險
保險合同構成
本保險合同(以下簡稱"本合同")由保險單及其所附條款、其他保險憑證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、合法有效的聲明、批注、附貼批單、其他書面協(xié)議構成。
投保條件
一
凡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(guī)定,需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已婚或未婚個人,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。
二
凡符合投保條件的個人可為本人投保本保險;也可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后,由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他有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關系的人作為投保人為其投保本保險。
保險責任
在本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限內,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有以下保險責任:
一
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導致死亡的,本公司給付保險金額全數(shù),保險責任終止;
二
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導致殘疾的,本公司按《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人身意外傷害殘疾給付標準》給付殘疾保險金,保險責任終止;
三
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發(fā)生并發(fā)癥需住院治療的,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,保險責任終止。
1、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發(fā)生嚴重感染的,本公司給付人民幣1000元;
2、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發(fā)生嚴重粘連的,本公司給付人民幣2000元;
3、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發(fā)生大出血的,本公司給付人民幣3000元;
4、被保險人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而發(fā)生子宮穿孔或破裂的,本公司給付人民幣4000元。
責任免除
因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死亡、殘疾或發(fā)生并發(fā)癥的,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:
一、投保人、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;
二、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;
三、被保險人吸毒、毆斗、醉酒、自殺和故意自傷身體的行為;
四、非接受計劃生育手術所致的死亡、殘疾或并發(fā)癥;
五、因接受計劃生育手術所支付的醫(yī)療及其他費用;
六、被保險人或其家屬不配合手術或不執(zhí)行醫(yī)囑,擅自使用藥物而造成的不良后果;
七、戰(zhàn)爭、軍事行動、動亂、暴亂及暴力行動;
八、核爆炸、核輻射或核污染。
由于上述原因所致被保險人死亡的,本合同保險責任終止。
保險期限
本合同的保險期限為:
一、放置宮內節(jié)育器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二日止;
二、取宮內節(jié)育器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一日止;
三、輸精管結扎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七日止;
四、單純輸卵管結扎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二十一日止;
五、人工流產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十四日止;
六、人工流產同時放置宮內節(jié)育器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十六日止;
七、人工流產同時結扎輸卵管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三十日止;
八、引產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三十日止;
九、引產同時結扎輸卵管:自手術之時起至手術后滿四十日止。